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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陰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山陰縣下放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登記權限實施方案的通知
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人民政府、縣直各有關單位:
《山陰縣下放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登記權限實施方案》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,現(xiàn)印發(fā)你們,請認真遵照執(zhí)行。
山陰縣人民政府
2024年5月20日
(此件公開發(fā)布)
山陰縣下放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登記權限實施方案
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、省市縣關于推進簡政放權、放管結合、優(yōu)化服務的改革精神,根據(jù)《山西省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關于印發(fā)<進一步優(yōu)化政務服務促進市場主體培育發(fā)展工作方案>》(晉審管〔2022〕7號)、《山陰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政務服務事項下沉基層的通知》(山政辦〔2021〕48號)文件要求,為方便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就近辦理登記注冊業(yè)務,提高經營主體登記注冊效能,強化屬地管理原則,現(xiàn)就下放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登記權限,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一、登記權限下放范圍
為強化經營主體屬地登記管理,按照“應放盡放,能放則放”的原則,將個體工商戶,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的登記權限下放至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便民服務中心。
二、加強組織領導
成立經營主體登記權限下放工作專班,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,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局長任副組長,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鄉(xiāng)鎮(zhèn)長任成員。領導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,辦公室設在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,具體負責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登記權限下放的相關工作。
三、具體實施步驟
(一)動員準備階段(2024年5月20日到5月26日)。經營主體登記權限下放工作專班通過新聞媒體、政府網(wǎng)站、公眾號等形式發(fā)布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登記權限下放公告,廣泛宣傳登記權限調整的時間和內容,便于經營主體準確選擇登記機關。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5月26日將便民服務中心主任姓名、電話、身份證號等信息報送至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郵箱:syx_xzspj2022@163.com,統(tǒng)一申請配置賬號、UKey。
(二)人員配置階段(2024年5月26日到5月28日)。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經營主體登記工作人員入駐各便民服務中心,并設置登記注冊受理員、審核員、檔案管理員,配備計算機、打印機等硬件設備和檔案管理所需設備,并設置相應的檔案室。
(三)集中培訓階段(2024年5月29日到5月31日)。從5月29日起,由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牽頭負責經營主體登記權限下放培訓工作,集中開展為期3天的業(yè)務培訓。業(yè)務培訓采取集中授課、面對面指導、操作演示、現(xiàn)場答疑等方式開展。
(四)組織實施階段(2024年6月1日起)。從6月1日起,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正式辦理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的登記注冊。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負責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經營主體登記注冊的咨詢、培訓、指導等工作。
四、相關要求
(一)提高思想認識,確保工作有序銜接。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要高度重視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登記權限下放工作,嚴格按照時間節(jié)點要求,全力保障人員、窗口、設備等應設盡設,確保交接工作平穩(wěn)有序,便民措施落實到位。
(二)用心服務群眾,全面提升工作質效。登記權限下放后,經營主體可以自行選擇在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企業(yè)開辦專區(qū)(政府大廳一樓)或鄉(xiāng)(鎮(zhèn))便民服務中心辦理登記業(yè)務。對屬于登記權限下放的經營主體到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企業(yè)開辦專區(qū)辦理登記申請的,窗口工作人員要及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。
(三)著力強化督導,嚴格標準狠抓落實??h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及各鄉(xiāng)(鎮(zhèn))要齊心協(xié)力、密切協(xié)作,共同做好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(yè)合作社登記權限下放工作,嚴格按照《方案》要求,狠抓工作落實??h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查,堅決杜絕部門和鄉(xiāng)(鎮(zhèn))之間推諉、“放權推責”等現(xiàn)象,避免因權限下放而影響群眾辦事現(xiàn)象。對不認真履行職責、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予以問責和約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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